投靠類居住證簡介
對于那些來滬投靠擁有上海市戶籍的親屬,且需要在上海市長期居住的境內來滬人員,上海市政府也是需要做好管理工作的。為了對這類人進行更好的管理,上海市政府出臺上海市投靠類長期居住證政策。持有上海市投靠類居住證,不僅能方便上海市政府的管理,同時能更好地保障這部分人的基本權益,持證人可自費參加上海市城鎮居民積分醫療保險并享受相關權益。但必須指出的是,上海市投靠類居住證是不具備后期申請積分的使用功能的。
哪些人可以辦理投靠類居住證
投靠具有本市戶籍的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且需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境內來滬人員。你符合投靠類居住證辦理條件嗎?
申辦投靠類居住證所需材料
《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自購住房的,須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居住在租賃住房內的,須提供相應的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須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來滬投靠具有本市戶籍的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應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上海市投靠類居住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交相關申辦材料;
2、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指導申請人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并確認簽字,核對材料;
3、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內容,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4、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
5、憑個人身份證和受理回執領取證件。
(1)查驗《居住證》照片與持證人是否一致;
(2)查驗《居住證》是否有效且屬于可辦理簽注期限內;
(3)核對申請人提供的在滬居住地址信息與《居住證》卡面記載、系統信息是否一致,經核對不一致的,應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的住所證明材料;
(4)核對《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內填寫的項目是否正確、齊全;
(5)核對《居住證》卡面信息、簽注申請表及信息系統信息是否一致。
二、錄入信息并進行后臺比對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填寫內容,全面、正確錄入信息系統。通過后臺比對方式比對申請人的投靠信息是否發生變化。
三、打印簽注信息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打印簽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同時在《上海市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1) 指導補證人正確填寫《上海市居住證件業務受理單》;
(2)通過身份證鑒別儀對補證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證進行鑒別;
(3)查驗是否本人辦理;
(4)通過系統查驗需要補辦的《居住證》是否有效;
(5)核對補證人居民身份證與《上海市居住證件業務受理單》登記內容是否一致。
二、確認當場將《上海市居住證業務受理單》交補證人核對、確認。由補證人簽名確認。
三、打印回執當場打印“《上海市居住證》補辦受理回執”交補證人。
四、通知領證工作人員收到補辦制作的《居住證》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證。領證時,應按照“新辦”證件發放程序予以核對發放。對證件遺失或損毀的補證人,應當收取補證工本費;發新證的同時收回其損毀的《居住證》。
學牛溫馨提示:上海市居住證可別忘了每年一簽注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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