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轉戶申辦流程
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員
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申請
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可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政務網上下載)
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
用人單位
核實并備齊材料
向市或者注冊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受理機構申報
通過人才派遣或勞務派遣方式就業的,由建立勞動關系的派遣單位負責辦理,實際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相應證明
用人單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
- “有效身份證明”,是指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
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持證人員在2006年及以后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 “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明”,即下列材料之一:通過考試、評審取得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經批準,通過以聘代評的方式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提供單位的聘書;本市頒發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者由外省市核發且通過本市考核復評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經認可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 “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即指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據戶籍地鄉鎮以上人口計生部門有關證明出具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F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治安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關證明。
“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即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在滬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2、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的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職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證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及同意落戶證明。
3、落戶在本市直系親屬家中的,提供本人與直系親屬的身份關系證明、直系親屬在滬的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和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
“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包括:
1、申請單位的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
2、憑獎勵或高級職稱申請的,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獲獎證書;
(2)在本市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書;
(3)本市的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
3、憑申請人在本市投資提出申請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持證人員所在用人單位企業納稅完稅憑證;
(2)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證明材料;
(3)投資人的完稅憑證。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機構
對用人單位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正式受理后
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初審合格
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
核實并備齊材料
在3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的
及時將審核合格人員信息在政務網上進行為期15天的公示
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無異議的
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及相關證明
遷入戶口流程
持證人員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三個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到落戶地區、縣公安局的戶政部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
持《準予遷入證明》到外省市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持《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及其他相關證明到落戶地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家長最關心:子女隨遷落戶
只有以下兩種子女可隨遷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