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即將全國統籌!居住證積分、落戶申請將受影響
據3月7日上海人社官方通告,上海市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將于2023年3月20日17時至4月10日24時停機,接入國家統一系統,屆時將實現全國信息互通和集中管理。
與養老金相關的社保業務、居住證積分、引進類落戶審批等,3月20日之后都會受到影響,4月11日后才能恢復正常。
其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啟動全國統籌,已于5年前開始布局。
早在2018年,國家就已經啟動實施了社?;鹬醒胝{劑制度,用跨省調劑的方式確保困難省份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2019年,人社部官網就發布《關于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實現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數據互聯互通,并且要在2022年底前,實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建成。
截至2020年底,全國各省份都實現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間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
2021年跨省調劑的規模就達到2100多億元。
2022年初開始啟動全國的養老保險統籌,像養老金之類的就可以實現了全國調劑,由國家統一調整,能夠確保退休老人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社會保障全國統籌,對我們“打工人”來說,最大的影響應該就是全國信息互通。
互通的不僅是社保信息,還實現很多常用證照基本信息互通,使之電子化,比如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證、職業資格證等等,這將為實現異地就醫,異地求職,異地辦事等等提供極大的便利。
但也正因為信息的透明互通,有過“兩地繳納社保”經歷的情況“瞞不住”了!
社保繳納不合規的情況將“一查便知”
接入全國統籌系統后,部分繳納社保不合規的情況,如異地重復繳納社保(掛空職、停薪留職、多地身兼數職繳納社保等)情況將“一查便知”。
“重復社保”即:在上海和外省同時繳納社保,將影響辦理上海落戶和居住證120積分,涉及重復繳納社保的時間將被判定為無效月份。
1)一般性重復參保有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嫌疑,屬于違規行為,社保中心的要求是必須放棄同時段的其中一家才能辦理退休和享受養老醫療待遇。
(2)落戶過程中只要發現檔案里面有證明重復繳納社保的材料,或者通過其他途徑查到在外地同時繳納社保的,一般是作拒收或者退材料處理,這種情況在各個區域都不罕見。
提醒:外地是否有勞動關系,上海人才中心的采信依據主要來自于兩個數據,第一是社保繳納數據等,第二是錄入人事檔案的異地公司人事檔案記錄等。
消息一經發出,已經有不少朋友前來咨詢關于“兩地同時繳納社保落戶上海”的問題。
社保系統全國統籌后,這種情況將一查一個準。因此大家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一定要注意自己繳納的社保情況,如果發現錯誤及時申訴改正。
人社局社保系統切換全國統籌系統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建設工作部署,本市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定于2023年3月20日17時至4月10日24時停機,切換到全國統籌系統,屆時,部分人社事項將暫停服務。停機期間,參保人員按月領取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等相關待遇發放也不受影響。
為保障參保單位和個人切身權益,盡可能降低停機切換影響,現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1.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職業傷害)、失業保險、被征地人員落實就業和社會保障、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業務將暫停辦理。
2.本市就業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費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居住證積分、人才引進落戶審批、勞務派遣注銷許可、職業技能認定等業務的部分經辦服務功能將受影響。
3.部分單位涉及對接、調用人社信息的事項功能將受影響,請及時關注各相關單位通知。
1.線下渠道:全市社保中心各經辦服務網點,各區就業促進中心經辦服務大廳,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全市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等。
2.線上渠道: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一網通辦”平臺,“隨申辦”,“上海人社”APP,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助經辦系統等。
2023年4月11日0時相關人社業務恢復正常辦理,線上服務同步恢復。
1.請各參保單位、個人根據暫停服務時間及事項范圍做好合理安排,及時申辦、錯峰辦理。其中,需2023年3月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待遇申領等業務的,請務必在3月20日前完成業務申報。
2.業務暫停辦理期間帶來的不便之處,敬請諒解。如有疑問,請致電12333熱線或各區社保分中心咨詢。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建設工作部署,本市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定于2023年3月20日17時至4月10日24時接入國家統一的系統。在此期間,本市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需要進行停機切換。
受影響的業務包括: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職業傷害)、失業保險、被征地人員落實社會保障等相關社保業務將暫停辦理。
2023年3月20日17時至4月10日24時停機,屆時線上、線下同步暫停社保業務辦理。線上服務渠道包括: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一網通辦”平臺,“隨申辦”,“上海人社”APP,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助經辦系統等。線下服務渠道包括:全市社保中心各經辦服務網點、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2023年4月11日0時起恢復線上服務渠道業務正常辦理,2023年4月11日9時起恢復線下渠道業務正常辦理。
3月16日至25日的城保養老金統一提前至3月15日發放,3月下旬的居保養老金及相關待遇在3月22日前發放。4月份的養老金發放日期恢復正常。參保人員按月領取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如果您需要在3月份辦理參保繳費、待遇申領等各項社保業務的,請務必在3月20日17時前通過線上或線下服務渠道進行申報辦理。為保障及時享受待遇權益,請參保單位于3月20日前完成繳費;靈活就業人員于3月17日前完成繳費。
為了方便您辦理社保業務,各區社保分中心除正常工作日提供服務外,將于3月11日(周六)、3月12日(周日)、3月18日(周六)、3月19日(周日)的9:00—17:00也提供對外服務。
溫馨提示:為避免人員聚集,減少排隊等候時間,倡導您近期社保業務提早辦、足不出戶線上辦、線下業務錯峰辦。
系統停機切換期間,社會保險費欠費(2020年10月及以前的歷史欠費)清欠對外暫停辦理,順延至系統恢復服務后辦理。請近期有歷史欠費清欠計劃的單位,提前安排好資金,于3月20日前完成清欠繳費。
系統停機切換期間,各項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線上、線下對外暫停辦理,確需申辦的業務采用“延遲補辦”的方式處理,參保單位或個人在2023年5月底前予以補申報,補申報不影響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記錄和相關待遇計發。
系統停機切換期間,網上平臺查詢業務辦理進度以及打印業務核定表的相關程序功能同步暫停服務。若您有相關需求,請于3月20日17時前通過網上平臺自行查詢、打印相關業務辦理信息。
(信息來源: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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